公司注册时,“纳税人身份”这样选更有利

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马昌尧 人气: 时间:2017-07-05
摘要:时常接到朋友、学员咨询,公司注册时,到底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选择税务人身份对公司更有利?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同大家探讨一下,公司注册时纳税人身份如何选择更有利? 案例: 张三准备开办一家酒店,在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时,如何选

时常接到朋友、学员咨询,公司注册时,到底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选择税务人身份对公司更有利?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同大家探讨一下,公司注册时纳税人身份如何选择更有利?

案例:

张三准备开办一家酒店,在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时,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让其犯愁了,不知道如何选择对企业有利,财务人员对这种纳税方法的选择也不是很熟悉。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吧!

1、设增值税的抵扣率为X,

抵扣率是指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率。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指取得符合规定并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普通发票按征收率允许计算扣除的税额以及完税凭证上注明允许抵扣的税额等项目之和。

销项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抵扣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2、设可抵扣进项税额为Y

在不考虑发票开具和出口退税的情况下,纳税人选择身份时,可以用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当纳税人实际抵扣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反之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行业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如何选择?

(一)平衡点测算

1、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Y

2、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3、设: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即:不含税销售额×17%-Y=不含税销售额×3%,Y=不含税销售额×14%

4、抵扣率X=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即:X=Y/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4%/不含税销售额×17%=82.35%

(二)选择结论

因此,制造业、修理修配劳务等行业纳税人,在办理公司注册时,如果预测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率高于82.35%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反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

行业二: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如何选择?

(一)平衡点测算

1、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Y

2、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3、设: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即:不含税销售额×6%-Y=不含税销售额×3%,Y=不含税销售额×3%

4、抵扣率X=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即:X=Y/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不含税销售额×6%=50%

(二)选择结论

因此,金融业、生活服务等行业纳税人,在办理公司注册时,如果预测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率高于50%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反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

行业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如何选择?

(一)平衡点测算

1、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Y

2、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3、设: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即:不含税销售额×11%-Y=不含税销售额×3%,Y=不含税销售额×8%

4、抵扣率X=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即:X=Y/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8%/不含税销售额×11%=72.73%

(二)选择结论

因此,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纳税人,在办理公司注册时,如果预测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率高于72.73%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反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

行业四: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如何选择?

(一)平衡点测算

1、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Y

2、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

3、设: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即:不含税销售额×11%-Y=不含税销售额×5%,Y=不含税销售额×6%

4、抵扣率X=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即:X=Y/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不含税销售额×11%=54.55%

(二)选择结论

因此,不动产租赁行业(不含住房)纳税人,在办理公司注册时,如果预测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率高于54.55%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反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公司有利。

如果你掌握了以上不同行业的纳税平衡点,再结合自身企业的特点,那么,你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时候,选择纳税人身份就不再是难题了。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