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办发[2016]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1-28
摘要:现将《2016年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并及时向税务总局办公厅反馈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6]11号      2016-0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2016年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并及时向税务总局办公厅反馈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月28日

2016年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税收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引领,讲好税收改革故事,展示“十三五”税收良好开局,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方位宣传《方案》实施

  贯彻税收共治格局要求。落实加强税法普及教育改革事项,加强与司法部门协调,推进税收普法基地建设。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编写税法普及教材,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

  打好《方案》实施首轮宣传战。集中声势,突出重点,抓好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2.0版、建设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等重点改革事项的宣传,同时宣传好各地结合实际为纳税人服务、加强税收征管、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税收共治格局的改革亮点,打响“当头炮”,下好“先手棋”,演好“重头戏”,为实施改革打好舆论基础。

  有序推出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加强改革宣传的整体策划,处理好统分、条块、点面关系,按照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要求推进全年改革宣传,使公众关注、了解、支持改革。“两会”期间,及时回应代表、委员提案建议议案内容,并结合涉税舆论热点释放改革推进信息。宣传月期间,统筹安排《方案》实施推进情况宣传,形成一波集中宣传声势。每季度,利用新闻通报会及时向主流媒体和社会推介改革进展。5月第十届世界税收征管论坛(FTA)期间,增强《方案》改革内容的国际宣传声音。9月、10月,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各地试点成效开展集中报道。

  二、统筹推进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提升宣传月站位。以诚信纳税为主题,深入推进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立足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多侧面展示税务部门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十三五”税收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方案》部署各项改革实施的新成果。

  谋划好重点活动。营造改革氛围,围绕“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启的各项重大改革设计宣传活动,把握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突出便民指向,以纳税人为中心,集中报道“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国税、地税合作推进情况,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加大普法分量,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推进税法普及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加强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

  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把握税收宣传月的节奏,注重首轮宣传效应,逐步形成宣传冲击波,辐射整个宣传月。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开展主题座谈、现场问政等活动。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并重,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发挥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的主导作用,国税、地税联合推进各项重点税收宣传活动。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

  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推进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预决算支出情况的透明度。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稳妥做好信息申请答复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税务部门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行税务部门权责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落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要求,全面公开税收服务事项目录,简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窗口服务质量。

  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落实国新办新闻发布要求,配合做好税务总局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参加国务院重大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作。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税收信息例行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制改革、落实税收政策、创新服务管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等情况。各省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扎实开展国税、地税联合新闻发布,统筹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措施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在线访谈、集体采访、专家评论等方式,运用数字、图表、音视频,围绕国内外舆论关注的税收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四、拓展税收宣传内容和载体

  提升税务典型人物宣传。利用税务报刊图书、网站和新媒体深入开展税务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善于发现税收工作一线人物先进事迹,捕捉生动事例和鲜活细节,挖掘人物内在精神。加强与宣传部门、主流媒体合作,推出“最美税务人”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提升税务系统典型宣传的层次,传播正能量。

  提高税收文艺创作影响力。丰富税收文艺创作内容和形式,快出多出有影响力的税收文艺作品。征集税收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创意,制作税收优秀影视作品,协调高铁、民航、院线播放,增加公众对税务文化的认同。征集评选优秀税收新闻、图片、漫画工作,并通过税务报刊图书、网站和新媒体刊发。

  统筹利用好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继续巩固主流媒体阵地,共同做好重要税收宣传议题策划,做好税收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与市场化媒体的沟通,引导其客观报道涉税内容。发挥税务系统报刊图书、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的专业性和矩阵优势,进一步增强税务传播力。

  五、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管理

  守住舆情管理底线。适应“税感强烈”的舆论环境,树立舆情防控意识,将舆情管理贯穿税收工作始终。要在减少舆情数量、防控重大舆情上下功夫,在提升处置及时性上出实招。税务总局办公厅将按时进行通报,并加大绩效考评力度。

  健全舆情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机制,形成舆情管理合力。加强税务总局与省税务局、税务机关内部之间的协调联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整合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及时化解重大负面舆情。

  抓好舆情问题整改。根据舆情反映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持续改进工作。特别是对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关键环节、敏感问题,加强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整改,最大限度防止负面舆情的发生、发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