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注协[2020]14号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二号]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2-09
摘要:目前,各会计师事所复工在即。按照省财政厅党组、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部署要求,为切实保障全省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有序进行,我会拟订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二号)》,现印发你们,供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二号]的通知

粤注协[2020]14号       2020-2-9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各会计师事所复工在即。按照省财政厅党组、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部署要求,为切实保障全省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有序进行,我会拟订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二号)》,现印发你们,供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二号)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2月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