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降率减费等问题在线访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5-10
摘要: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我市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对征期跨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完成征收任务后,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征缴办法另行公告。

天津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降率减费等问题在线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民生福祉。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2019年1月1日起,将由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税务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改革任务按时保质高标准向前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王俊玲处长和陈波副处长,就大家关心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降率减费问题解答与在线网友互动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参与。‍

  主持人:欢迎王俊玲处长和陈波副处长的到来。

  王俊玲: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愿意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降率减费问题与在线网友互动交流。

  陈波: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下面我们看看网友们都有哪些问题。‍

  网友:请问社保已经归税务征收了吗?目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范围有何规定?‍

  王俊玲:您好,根据《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第一条 征收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我市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对征期跨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完成征收任务后,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征缴办法另行公告。

  第二条 征收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第二条征收范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在本市参保的中央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全部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第三条 征收费种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门急诊大额),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大额医疗费救助(养老金中扣缴部分除外),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对于我市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完成2019年度征收工作任务后,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期自2019年9月1日开始。‍

  网友: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申报密码是什么?

  王俊玲: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申报密码,其初始化申报密码为单位编号后6位(这个单位编号应该是缴费人社部门获取的,如果有多个编号的,优先使用参保医疗的单位编号,若验证不通过请缴费人依次尝试其他单位编号)。如果缴费人尝试多次单位编号后6位不正确或者缴费人明确表示没有从社保部门获取到相关的编号的,可以建议纳税人咨询所属区的社保分中心,查询其单位社保编码。同时,缴费人还可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重置密码。‍

  网友: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如何申报?

  王俊玲: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本市参保的中央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应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包括:单位参保登记,单位变更登记,单位注销登记,工伤浮动费率管理,参保人员登记、变动,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等。

  每月征期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本市参保的中央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由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应缴费信息后,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通过自主选择签订三方协议、银行临柜、办税服务厅刷卡等方式缴费。‍

  网友:请问,2019年4月1日起是开始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吗?2019年9月1日起是开始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王俊玲:我市跨年度征收的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人力社保部门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征收任务;按照税务总局要求,2019年4月1日起我市税务部门承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自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征收;20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生儿、城职接续城乡保险人员补缴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网友:单位社保费缴费基数如何查询?

  陈波:按照目前天津市社保费征收职责划分,缴费基数是由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确定,建议您拨打12333电话咨询人力社保部门。‍

  网友: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费缴费期限如何规定?

  陈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第4条规定:“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缴费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

  网友: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每月的征期是什么时间?

  陈波:根据《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3条规定:“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缴费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期自2019年9月1日开始。”

  网友:兼职人员或临时工所在单位需要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陈波:按照目前天津市社保费征收职责划分,此问题的准确答复建议您咨询人力社保部门

  网友:我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在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纳社保费时,客户端中为什么没有人员信息?

  陈波:目前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内,在特殊缴费界面只显示单位的缴费人数、缴费总数等数据,不能显示人员信息明细。

  网友:我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在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纳社保费时,客户端显示多个“征集通知流水号”,是否可正常申报缴费?

  陈波:可正常缴费。经确认,该问题原因为:一个税务登记关联多个社保登记户,社保部门对多个社保登记户进行核定了特殊缴费。缴费人核对无误后,对同一“征集通知流水号”进行勾选并确认申报即可。

  网友:我是低保非重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是否可跨区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王俊玲:低保重残、低保非重残、非低保重残人员人群为民政补贴对象,需在户籍所在地行政区下的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网友:请问,我去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忘了缴,我今年是否可以补间断?

  王俊玲:对以前年度出现断缴的未满60岁城乡居民,只能申报当年的养老保险。若您欲补缴断缴期间城乡养老保险,则需在到龄满60岁时,前往街镇服务机构办理到龄一次性趸交业务。

  网友:我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想缴纳社保费,可以在哪里缴纳社保费?

  王俊玲:您好,您可以在区街镇服务机构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网友:我单位是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什么方式申报缴费?

  王俊玲:您好,您可以前往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也可以通过申请客户端,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网友:我单位是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因上个月工作疏忽,忘了缴纳上个月社保费,本月想补缴上个月的费款,应如何办理?

  王俊玲:您好,您需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应补缴费信息后,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补缴手续。

  网友:机关事业单位欲退费,应如何办理?

  王俊玲:您好,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到主管税务局申请退费,由主管税务局受理、核验,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退费申请审核退费。

  网友:我想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多少?

  陈波: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600元-3300元共十档,缴费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网友:享受50%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业务,需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

  陈波:您好,经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低保非重残人员、非低保重残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审核表》到街镇服务机构申报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的费款。

  网友:我是低保重残人员,想要缴纳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需持什么资料在哪里办理?

  陈波:您好,经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低保重残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审核表》到街镇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缴费人不缴费。

  网友:我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年初已按照600元档次缴费,现在想按照3300元档次重新缴费,需如何办理?

  陈波:您好,您可以在申请退费完成后,重新按照3300元档次缴费。对符合条件需办理退费手续的缴费人持缴费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费手续,由主管税务局受理、核验,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退费申请审核退费。

  网友:我今年年满60岁,但是养老保险未缴足15年,现在想办理到龄趸交业务,应如何办理?

  陈波:您好,您需向街镇服务机构申请后,持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综合业务处理单》前往办税服务厅缴费即可。

  网友:我是城乡居民,想缴纳城乡养老保险,需持什么资料?

  陈波:您好,您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办理。

  网友:请问社保什么时候由税务系统接收呢,接收以后是由金三系统自动比对社保缴费基数吗?

  陈波:您好!目前,税务系统征收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方式是采用特殊缴费方式,金三社保子系统不会自动比对缴费基数。企业和灵活就业目前还是由社保部门征收,具体什么时候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请大家关注我们局的公告。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就要结束了,对于一些来不及回答的网友留言,我们会组织有关处室认真解答,然后以文字形式在本网站公布,敬请各位网友关注。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活动的热情关注和参与,同时,也非常感谢王俊玲处长和陈波副处长的支持和配合。

  再见!‍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