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考区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会协考[2019]6号 2019-3-27 各有关人员: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201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考区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4月23日至30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 二、资格审核地点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北京注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 三、资格审核办法 1.首次报名(不含应届毕业生)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注协办理资格审核。 2.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北京注协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还应当于2019年8月12-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到北京注协考试部现场审核毕业证书。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3.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到北京注协办理信息变更。 四、报名交费 1.报考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的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到资格审核地点办理交费确认。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科目。 2.报名费标准: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人民币;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试卷一、试卷二)120元人民币。 3.交费方式:现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考试专用邮箱ks31@cicpa.org.cn。 2.报名人员如果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86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北京市财政局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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