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错了,"营改增"后还能找地税代开营业税的发票吗?

来源:北京国税 作者:北京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4-20
摘要: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营改增之前开具的发票错了,营改增后还能找地税代开营业税的发票吗? 专家回复: 由于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不设过渡期,2016年5月1日以后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按照您的描述,营改增以后,地税局不能再代开

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营改增之前开具的发票错了,营改增后还能找地税代开营业税的发票吗?

专家回复:

  由于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不设过渡期,2016年5月1日以后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按照您的描述,营改增以后,地税局不能再代开营业税发票,所以建议在4月份及时核实相关营业税发票,如果发票存在错误,希望在4月份及时解决。

政策依据: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

  (十三)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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