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04]224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5-31
摘要:太古可口可乐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全资拥有的独资企业—太古饮品(东莞)有限公司全部转让给可口可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企业资产的整体出售,其中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土资厅函[2004]224号      2004-05-31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国土资[2003]2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太古可口可乐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全资拥有的独资企业—太古饮品(东莞)有限公司全部转让给可口可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企业资产的整体出售,其中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因此,该行为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为什么说股权转让可以征收营业税

  今天我为了股权转让事宜咨询了一下总局某领导。

  答复是:谁说股权转让就都不征收营业税了??

  我说:我们现在一直不征收呀!!!

  答复是:不征收也可以,反正是你们自己的税源。难道你们没有发现不征收而产生的后遗症吗?

  我说:是总局发文不征收的呀?

  答复是:仔细看看文件了,总局文件是怎么说的。

  我说:看好几遍了,只知道是针对某问题的答复,

  答复是: 这就对了,你不算**!接合国税函[1997]490号国税发[1993]149号国土资厅函[2004]224号文件看看吧。

  财税[2002]191号 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你们看出什么问题了吗?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