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相关社会团体年度审计报告参考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会协[2019]21号 2019-3-11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24号),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与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团管理一处、社团管理二处商定,我会分别拟定了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及中关村社团、非行业协会商会及中关村社团的其他社会团体,以及非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和中关村社团且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其他社会团体,年度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参考示范文本,请参照执行。其他审计意见类型的相关表述,请按照相关审计报告准则要求执行。 本参考示范文本自上述相关社团单位办理2018年年度检查起施行。执行上述社团单位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核报告”(详见附件1-3)。 “财务相关情况专项说明”的内容,应按照当年度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团管理一处、社团管理二处发布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1.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及中关村社团审计报告参考示范文本.rar 2.非行业协会商会及中关村社团的其他社会团体审计报告参考示范文本.rar 3.非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和中关村社团且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其他社会团体审计报告参考示范文本.rar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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