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跨年发票多次发生退货,可以申请多次开具红字吗?

来源:奉贤国税 作者:奉贤国税 人气: 时间:2018-02-01
摘要: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7年第11号 2017-12-25 为落实资源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大家都知道开票有误或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如果发票是当月开具的,可作废;隔月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冲减销售额。
 
  而今天,小李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
 
  税官:发票跨年?
 
  小李:是呀!我们公司2017年11月底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2018年1月了,这样还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吗?
 
  税官:原来是这个跨年呀!不用担心,可以正常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小李:会对已经申报的结果造成影响吗?
 
  税官:不会呢!您如实申报即可。
 
  政策依据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小规模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了,也一样可以开红字吗?
 
  是的。建议请至发票取票的办税大厅申请。
 
  政策依据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同一张发票多次发生退货呢?可以申请多次开具红字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可申请开具一张对应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在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政策依据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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