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事项涉税手续的温馨提醒 您好!对于您即将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股权变更手续,我们温馨提醒您,请先前往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一、办理涉税事项手续应报送的资料如下: 1.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协议); 2.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 股权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股权变更涉及国家政策调整的,提供政府部门文件及相关情况说明; (2)股权变更涉及夫妻之间或直系亲属之间的,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的相关证明; (3)股权变更涉及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公证书或乡镇街道出具的抚养关系/赡养关系证明; (4)股权变更涉及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的,提供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证明材料,以及能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真实的相关资料; 5.《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可在杭州财税外网www.hzft.gov.cn下载,或是在地税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 6.股权变更前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杭州市地税局城区分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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