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HR们应关注的问题

来源:杨锴HRO 作者:杨锴HRO 人气: 时间:2018-03-22
摘要:新华社日前发布了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摘录如下: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第(三十九)条规定如下:

新华社日前发布了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摘录如下: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第(三十九)条规定如下:

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有着重要作用。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第(四十六)规定如下: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方案还提出要求: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两会顺利闭幕,新的国务院机构调整也将逐步展开,机构调整的同时,相关管理和工作职能也将逐步重新划分。

此前,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草案的信息,预计社保征缴层面会有新的操作变化。

那么上述变化,对企业hr的日常工作回来带什么样的影响呢?

对员工法定福利日常操作带来变化

  1. 对原来已经通过地税部门进行征缴的地区,征缴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2. 对原来由人社部门社保中心征缴的地区,在政策执行前期,五险将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征缴:养老、工伤、失业-人社部门社保中心;医疗、生育-税务部门;那么人员新参、接续、减员、补缴、调整基数,有可能需要对接两个政府部门;当然也不排除一步到位,直接五险全部调整为税务部门征缴;(答案已经揭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明确,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3. 五险一金的征缴中,涉及行政审批的,例如超过一定月份的补缴,补缴滞纳金的核算等,有可能遵循人社部门审批养老、失业、工伤险,医疗保障局审批基本医疗、生育险,凭审批结果,再到税务部门缴纳的方式;也不排除医疗保障局按照人社部门审批三险的结果,同时审批医疗两险,合并审批的方式,再到税务部门缴纳;

  4. 退休审批、养老金领取手续、工伤申报和认定、失业基金相关(失业手续、稳岗补贴申请等)等三险支付及待遇享受,由人社部门及社保中心受理;

  5. 医疗异地登记、异地报销、退休医疗待遇、生育报销等基本医疗和生育险的支付和待遇享受,对接医疗保障局;

  6. 上述变化,预计会随同新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逐步调整;当然,更期待的是,“互联网+行政”的高效整合,希望能尽快实现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政务业务流程和标准数据,为咱们企业带来便利。

对薪资社保合规性要求更高

  1. 医疗、生育险以及未来社保其他三险,全部通过税务部门进行征缴,从数据层面和管辖层面,都具备了政府利用大数据进行监管的可能;

  2. 2017年“金税三期”的全面上线和全国个税数据的联网打通,避免了企业为了规避个税,在多地发放同一个职工同月份工资,不合并计税补税的情况;

  3. 2018年,五险的征缴归口税务部门后,有可能采取个税数据与五险数据进行比对的方法,核查企业五险缴纳的合规性;

  4. 进一步数据的打通,使年度五险基数采集申报工作,都可以验证申报的真实性,甚至直接采用税务系统内的数据自动进行;

  5. 税务机关的征缴强度,预计将大于社保中心,对不按规定申报五险的企业会带来合规性风险。

未来相关政策的可能发展方向

  1. 在职职工不断扩大征缴面,实现应缴尽缴;

  2. 确保在职职工合规缴纳社保;

  3. 在上述基础上,降低社保费率,降低企业负担;

  4. 实现社保征缴流程的标准化和数据的标准化。

以上内容和对日常工作、人力成本的影响,建议HR朋友能够早做考虑和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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