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布《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含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香港税务局官网 作者:TPPERSON汇总整理 人气: 时间:2018-03-02
摘要: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在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多项税务措施,所有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 2017/18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 调整税阶及边际税率 提高免税额及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 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

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在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多项税务措施,所有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

2017/18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

调整税阶及边际税率

提高免税额及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

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

放宽已婚人士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要求

设立在自愿医保计划下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保费的税务扣减

利得税的税务宽免

有关上述建议的要点和执行细节,请参考以下资料,当中包括常见问题的答案和说明上述建议如何让纳税人节省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的示例。

你还可使用在「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计算税款程式,计算建议实施后你应缴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

2017/18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

财政司司长建议一次性宽减2017/18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这项宽减建议须经修订《税务条例》才可实施。

利得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业务计算。薪俸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如果夫妇是合并评税,则以每对夫妇计算。至于个人入息课税,未婚人士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已婚人士须夫妇一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宽减上限亦以每对夫妇计算。

今次的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个别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

一个纳税人如果须同时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他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获得宽减。纳税人如果有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并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宽减额须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这或会与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所得的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一个案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应缴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符合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可填妥2017/18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的第6部。只有薪俸入息而没有营业利润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须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在2017/18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分别将于本年4月及5月份发出的2017/18课税年度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至于在法例通过前已发出的2017/18课税年度税单,税务局会在法例通过后安排重新评税,预期可在2018年7月底开始发出已反映有关宽减的修订评税,纳税人毋须提出申请或向税务局查询。

建议的宽减只适用于2017/18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纳税人仍须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用以支付2017/18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2018/19课税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调整税阶及边际税率

财政司司长建议由2018/19课税年度起将税阶由45,000元扩阔至50,000元,并由四个税阶增至五个,边际税率分别调整为百分之二、六、十、十四及十七。现时及建议的税阶及边际税率可参看下表:

课税年度

现时  (2017/18)

建议  (2018/19及其后#)

 

应课税入息实额(税阶)$

税率

应课税入息实额(税阶)$

税率

最初的

45,000

2%

50,000

2%

其次的

45,000

7%

50,000

6%

其次的

45,000

12%

50,000

10%

其次的

   

50,000

14%

 

135,000

 

200,000

 

余额

 

17%

 

17%

#直至被取代为止

提高免税额及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

财政司司长建议由2018/19课税年度起提高下列免税额,并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

课税年度

现时(2017/18)$

建议(2018/19及其后#)$

子女免税额(每名计算)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100,000

120,000

 

在子女出生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

100,000

120,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每名计算)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46,000

50,000

 

年龄55至59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3,000

25,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每名计算,须连续全年与纳税人同住)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46,000

50,000

 

年龄55至59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3,000

25,000

伤残人士免税额

不适用

75,000


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

财政司司长建议由2018/19课税年度起将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由每年92,000元提高至100,000元。

放宽已婚人士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要求

财政司司长建议由2018/19课税年度开始,放宽已婚人士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的要求,容许夫妇可各自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

设立在自愿医保计划下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保费的税务扣减

财政司司长建议设立在自愿医保计划下支付购买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的保费的税务扣减。每年每名受保人可作税务扣减的保费上限为八千元。这措施会在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修订后的课税年度起实施。

2018/19课税年度调整税阶及边际税率、增加免税额和可扣除上限及新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的执行细节

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会自动按新的免税额以及新的税阶及边际税率为纳税人计算2018/19课税年度暂缴税。纳税人只需填妥2017/18课税年度报税表而毋须另作申请。至于提高了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的处理方法,请参阅常见问题第九和第十条及示例三。而新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的处理方法,请参阅常见问题第十四和第十五条及示例二。

利得税的税务宽免

在利得税方面,政府会修订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增加可以参与计划的票据类型,由现时须由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讬管和结算的票据,扩大至包括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债务证券;并将税务豁免范围,由原来年期不少于七年的债务票据,扩展至所有年期的债务票据。另外,企业购买合资格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装置,其资本开支可获更优惠的税务安排,由目前分五年扣除改为全数在一年内扣除。这些措施须经修订《税务条例》才可实施。

常見問題 > 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

1. 问: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对个别人士建议了哪些税务措施?

答:如有关法例获立法会通过,个别人士可获宽减2017/18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税款,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此外,从2018/19课税年度起推出以下税务措施(亦须经立法予以落实):

(a) 调整税阶及边际税率:

课税年度

现时(2017/18)

建议(2018/19 及其后#)

 

应课税入息实额(税阶)$

税率

应课税入息实额(税阶)$

税率

最初的

45,000

2%

50,000

2%

其次的

45,000

7%

50,000

6%

其次的

45,000

12%

50,000

10%

其次的

 

-

   

50,000

14%

 

135,000

 

200,000

 

余额

 

17%

 

17%

 (b) 提高下列免税额:

课税年度

现时(2017/18)$

建议(2018/19及其后#)$

 子女免税额(每名计算)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100,000

120,000

 

 在子女出生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

100,000

120,000

 供养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税额(每名计算)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46,000

50,000

 

 年龄55至59岁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23,000

25,000

 供养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每名计算,须连续全年与纳税人同住)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46,000

50,000

 

 年龄55至59岁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23,000

25,000

 (c) 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

课税年度

现时(2017/18)$

建议(2018/19及其后#)$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

92,000

100,000

 (d) 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

课税年度

现时(2017/18)$

建议(2018/19及其后#)$

 伤残人士免税额

不适用

75,000

 (e) 放宽已婚人士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的要求,容许夫妇可各自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

财政司司长亦建议设立在自愿医保计划下支付购买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的保费的税务扣减。每年每名受保人可作税务扣减的保费上限为八千元。这措施会在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修订后的课税年度起实施。

2. 问:我是否须要申请税务宽减及按新的免税额、税阶及边际税率计算税款?

答:如往常一样,你只须填妥在本年5月发出的2017/18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而无须另作申请。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会按税款宽减措施计算2017/18年度最后评税的税款和按新的免税额、税阶及边际税率计算2018/19年度暂缴税税款。在法例通过前已发出的2017/18年度评税,税务局会在法例通过后作出修订,预计会在2018年7月底开始发出已反映相关税务宽免的修订评税。你无须另作申请。

3. 问:我可否因建议的宽减措施而不用缴付2017/18年度的暂缴税?

 答:你仍须依期缴付2017/18 年度的暂缴税,否则税务局会采取追讨欠税行动。如以往一样,今次的税务宽减是扣减即将评定的2017/18年度应缴税款,而不是已征收的2017/18年度暂缴税税款,故你仍须缴清已发出的税单所载列的暂缴税税款。

4. 问:税务局会否向我退还已缴付的2017/18年度暂缴税?

答:今次的税务宽减措施,目的是宽减2017/18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故此,可宽减的款额将反映在2018年第3季开始寄出的2017/18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评税通知书。这项宽减并不适用于2017/18年度暂缴税税款。纳税人已缴付的2017/18年度暂缴税将用以抵销2017/18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2018/19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5. 问:如何计算税务宽减?

 答:你可使用在「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计算税款程式,计算建议措施实施后你应缴的2017/18和2018/19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

6. 问:在2017/18年度我须缴付薪俸税和利得税,亦会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如何计算可获扣减的税额?

 答:个人入息课税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入息合并计算,薪俸收入及业务利润均会包括在内。故此,你可获宽减的款额,是2017/18年度个人入息课税税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30,000元为上限),而不是按薪俸税及利得税的应缴税款计算。

7. 问:一对有薪俸收入而要缴交薪俸税的夫妇,合共可获最高60,000元税款宽减。假若他们按个人入息课税计税则合共只可获得30,000元宽减。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对他们是否不公平?

答:2017/18年度的宽减是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税款,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在薪俸税下,一对夫妇可以分开评税,即每人可宽减最后评税税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30,000元为上限。但在个人入息课税下并没有分开评税,评税只有一个,所以宽减上限是夫妇合共30,000元。纳税人应视乎他的情况以决定是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以2017/18年度来说,所考虑的因素应包括在个人入息课税下夫妇合共只可获得30,000元宽减上限的情况。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应缴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8. 问:我在2017/18年度经营两个业务,可否就每个业务享有税款宽减?

 答:在2017/18年度,你可就每个经营的业务享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税款宽减,上限为30,000元。

9. 问:我在2017/18年度支付了105,000元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超过2017/18年度容许扣除上限的92,000元。我在2017/18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内就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数额应怎样填报?

 答:你应在2017/18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的第8.4部填报实际开支数额105,000元。待有关法例通过后,评税主任会分别以92,000元及100,000元的扣除上限计算2017/18年度薪俸税最后评税和2018/19年度薪俸税暂缴税。

10. 问:在我填报2017/18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后,我65岁的父亲居住的安老院才通知我2018/19年度安老院的住宿照顾开支会由现时的90,000元增加至110,000元。我怎样才可申索增加后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答:假如你在2018/19年度应支付或估计须支付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超过92,000元,你可在收到薪俸税评税及暂缴税缴纳通知书后,以书面申请缓缴2018/19年度薪俸税暂缴税。申请必须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a)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28天;或

(b)暂缴税缴纳通知书的发出日期后14天内,

两者以较迟的为准。

 收到申请后,评税主任修订2018/19年度薪俸税暂缴税时会以上限的100,000元计算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11. 问:我的儿子将于2018/19年度内出生,我可在2018/19年度及以后年度申索多少子女免税额?

答:你可在子女出生的年度(即2018/19课税年度)申索子女免税额120,000元及一次性额外免税额120,000元。而在其后的年度(直至被取代为止),若符合其他指定的条件,你可每年就该子女申索120,000元子女免税额。

12. 问:我的儿子在2018年4月3日出生。我怎样才可申索新生子女免税额?

 答:你可在2017/18年度的个别人士报税表内第8.2部填写你新生儿子的资料,税务局会以240,000元的子女免税额计算你2018/19年度的暂缴税。

13. 问:我的儿子将于2018/19年度内出生,我怎样才可申索增加后的子女免税额?

答:你可在儿子出生后以书面申请缓缴2018/19年度薪俸税暂缴税。申请必须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a)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28天;或

(b)暂缴税缴纳通知书的发出日期后14天内,

两者以较迟的为准。

 此外,当你在来年填报2018/19课税年度的报税表时,请将儿子的资料填上以申索子女免税额。

14. 问:谁可申索新设立的伤残人士免税额?

答:有资格根据「香港政府伤残津贴计划」领取津贴的人士,可由2018/19课税年度起申索此项新设立的伤残人士免税额。有关香港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的详情,可参考以下连结:

更多关于香港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的资料https://www.swd.gov.hk/s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ssallowance/

15. 问:我符合资格根据「香港政府伤残津贴计划」领取津贴,我怎样才可申索新设立的伤残人士免税额?

答:你可在有关法例获立法会通过后,以书面申请缓缴2018/19年度薪俸税暂缴税。申请必须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a)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28天;或

(b)暂缴税缴纳通知书的发出日期后14天内,

两者以较迟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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