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暂不申报缴纳3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3-03
摘要:3月份征期将至,为避免多缴纳后退费,影响企业资金周转,请参保企业暂不申报缴纳2020年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待省市相关实施办法出台后,我局将第一时间通过税务局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通知参保企业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暂不申报缴纳3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精神,省市两级近期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3月份征期将至,为避免多缴纳后退费,影响企业资金周转,请参保企业暂不申报缴纳2020年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待省市相关实施办法出台后,我局将第一时间通过税务局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通知参保企业申报缴纳。

  另,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仍可继续提交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