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与免征额“长得太像”,很多人都没搞清

来源:大企业税收评论 作者:李晶 人气: 时间:2018-03-07
摘要:税收领域里的一对孪生兄弟:起征点和免征额。既是孪生兄弟,必有相近处。虽是孪生兄弟,仍有迥异处。

  一、相似之处

  既是孪生兄弟,必有相近处。

  在税收属性上,起征点与免征额同是税收优惠范畴,都是对纳税人一定标准内的应税收入(或所得,下同)的税收豁免。

  在税收目标上,起征点与免征额同属税收人文关怀,都是对纳税人低收入状态时的税收免除。

  在税收效果上,起征点与免征额同属税收标准线,只要不越线,均无纳税义务,都是在某一程度内对纳税人的税收扶持。

  二、相异之处

  虽是孪生兄弟,仍有迥异处。

  在税收概念上,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在适用范围上,起征点概念专用于货物与劳务税类的税种,如增值税;免征额概念专用于所得税类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

  在政策执行上,起征点是对应税收入设置某个开始征税的标准,应税收入的总额若未达到标准,不予征税;一旦应税收入的总额达到或超过标准时,全部收入均为计税收入。免征额是对应税收入设置免予征税的标准,标准数额以内的部分,为免税收入;一旦应税收入的总额达到或超过标准时,亦仅对标准数额以上的部分,确认为计税收入。简而言之,起征点是对超过标准的全部应税收入征税;免征额仅对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税收入征税。

  在优惠力度上,起征点是对部分(可能全体)纳税人的照顾;免征额是对所有(一定全体)纳税人的照顾。

  三、小优惠里大情怀

  因是孪生兄弟,常存混淆处。

  两个不同的税收概念,两类不同的政策工具,两种不同的调节目标,不可相互代班值岗或者越俎代庖。

  假设:起征点和免税额的优惠均为3500元,适用税率5%。

  情形一:应税收入2 500元

  当应税收入低于特定标准时,无论是适用起征点优惠,抑或免税额照顾,2 500元都不必交税。

  情形二:应税收入12 500元

  前提条件一:适用起征点政策

  因为应税收入超过3 500元标准,纳税人须以12 500全额作为应税收入交税。

  应纳税额=12 500×5%=625(元)

  前提条件二:适用免征额政策

  虽然应税收入超过3 500元标准,纳税人只须以超过的部分(9 000元)作为应税收入交税。

  应纳税额=9 000×5%=450(元)

  因此,起征点只是对部分纳税人的援助,而免征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扶助。

  可见,小政策中有大差异,小优惠中有大情怀。

  一言蔽之,特拟小词,以便积厚流广:

  起征点适用于货劳税,超过了起点全交税。

  免征额适用于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交税。

  作者: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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