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到底怎么做?

来源:小盖工作坊 作者:小盖 人气: 时间:2017-12-08
摘要:12月4日晚,【小盖工作坊】推送的一篇拙文 《重要调整 | 外贸企业勾选认证方式有重大变化!请您务必关注

12月4日晚,【小盖工作坊】推送的一篇拙文《重要调整 | 外贸企业“勾选认证”方式有重大变化!请您务必关注!》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也引来业界大咖的百家争鸣。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后台也收到了很多网友的留言。首先,感谢您对【小盖工作坊】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这篇文章给您带来的困扰表示真诚的歉意。

 


 

本着严谨务实的态度,【小盖工作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有关文件进行了重新学习。今天再续文一篇,进一步澄清一些业务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

 

 

 

01

原文中措辞不严谨之处。

原文中的这段文字,措施不够严谨,给网友、专家和外贸企业带来了较多困惑。从理论上说,用于抵扣的发票,确实不应申报退税。现阶段,确实没有任何一个公告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未正确勾选的此类发票不能办理退税。也未有文件明确国税机关审核系统无法办理退税。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说明中确实已经明确,一旦勾选将无法撤销。

 

02

未进行“退税勾选”,是否可以正常办理退税?

 

根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有关升级说明显示,增值税发票信息向出口退税系统传递时,已将申报用途标识传递至出口退税系统。各地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就可能对已选择抵扣的相关发票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现阶段,根据现行有关文件,没有明确此类发票不能退税。

 

03

当前,外贸企业应该怎么操作?

 

对于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的外贸企业,为避免日后的麻烦,建议您按照以下规则勾选确认。

(1)可以确认用于内销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勾选”。

(2)可以确认用于出口的进项发票,建议进行“退税勾选”。

(3)无法确认用于出口还是内销的,建议进行“退税勾选”。(一旦发文明确有关事项后,如果已经进行了“抵扣勾选”,暂时还没有补偿机制,处理就比较麻烦;毕竟发生内销时,还可以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用于抵扣,处理方法比较清晰。)

 

04

扫描认证的企业怎么办?

 

现阶段,部分企业还采用扫描方式认证,扫描认证时仍然按照现行规则办理。

 

05

您发布的系统操作说明那么详细,可靠吗?

 

上篇文章中发布的“退税勾选”“退税确认”的操作说明是【小盖工作坊】根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中下载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使用手册V3.0.04--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20171125》整理。

 

06

为什么我使用的确认平台中没有退税勾选功能?

 

根据系统升级有关文档描述,出口退税系统与发票系统之间定期对出口企业备案信息进行交换,确认平台根据您的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中的企业类型开通相关功能。

生产企业:只具备“抵扣勾选”功能。

外贸企业:具备“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功能。

综服企业:具备“抵扣勾选” “退税勾选”和“代办退税勾选”功能。

 

各地区结合本地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正积极完成系统升级工作。若纳税人使用的系统无此功能,请您耐心等待系统升级,或者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获取详细信息。

 

07

什么时候会有文件明确有关业务要求呢?

 

这个嘛,【小盖工作坊】就不太清楚了。

系统都已升级了,文件还会远么?【小盖工作坊】将会持续关注,及时发布有关动态。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相关问答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抵扣勾选时有哪些需注意事项?

答:发票抵扣勾选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A.请关注抵扣勾选功能界面的当前税款所属期和申报截至日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归属于当前税款所属期;

B.异常发票(发票状态为已作废、已失控、已红冲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C.对于勾选为抵扣的发票,默认是全额抵扣,如实际情况为不全额申报抵扣,您可自行调整有效抵扣税额,已勾选的发票,支持撤销勾选;

D.每个税款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与撤销勾选操作;

E.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勾选为抵扣,并支持撤销勾选操作,再次勾选时将属于当前税款所属期;

F.“抵扣勾选统计”功能支持对当前税款所属期勾选数据的统计,并支持对历史属期统计数据的查询及认证明细数据的导出;

G.在申报期内,在“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申请统计,系统将锁定当期的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操作;

H.在申报期内,如已完成当前税款所属期发票的勾选操作,您需要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中进行签名确认操作;

I.如已取得的发票在发票抵扣勾选时查询不到,请前往进项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核实。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时间:2020-12-03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