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05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07-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发文日期 文 号 备 注
1 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的公告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第1号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 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第1号 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涉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布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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