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3-10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公告》(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工作已开展并将于3月31日之前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公告》(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工作已开展并将于3月31日之前完成。涉及核定征收年度鉴定工作的纳税人,请下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详见附件),并于3月23日之前填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程序进行复核认定。

  附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