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不动产登记环节再精简,部分转移登记可当场办结

来源:上海税务 作者:上海税务 人气: 时间:2019-03-21
摘要:将不动产登记的办理从3个环节调整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和发证(包括缴税、缴纳登记费和获得产权证)2个环节,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设置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资料,实行综合受理。

  导读:申税小微提醒您:从3月10日起,本市对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缴税、登记工作流程进一步整合和优化。

  将不动产登记的办理从3个环节调整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和发证(包括缴税、缴纳登记费和获得产权证)2个环节,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设置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资料,实行综合受理。共同设置发证窗口,将缴税、缴纳登记费和发证工作合并办理。

  而工厂、仓库类转移登记,将可以在受理窗口一次性完成受理、缴税、缴纳登记费和发证工作,办理时限调整为当场办结(不超过0.5个工作日)。

  注意:由于目前整合处于磨合阶段,近期大家前往办理的时候,要听从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实际安排和引导哦!

  详情: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对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缴税、登记工作流程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

  (一)减少办理环节

  在2018年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将办理环节缩减为三个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办理环节调整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和发证(包括缴税、缴纳登记费和获得产权证)两个环节,其中工厂、仓库类转移登记的办理环节调整为当场发证一个环节(包括申请不动产登记、缴税、缴纳登记费和获得产权证)。

  (二)缩减办理时限

  工厂、仓库类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调整为当场办结(不超过0.5个工作日)。

  (三)调整服务窗口

  整合登记受理和办税窗口的功能,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设置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资料,实行综合受理;共同设置发证窗口,将缴税、缴纳登记费和发证工作合并办理。

  工厂、仓库类转移登记,在受理窗口一次性完成受理、缴税、缴纳登记费和发证工作。

  附: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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