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与融资相关的费用的进项税额你抵扣了吗?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冼 人气: 时间:2017-10-18
摘要:编者按: 大家知道,支付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并非所有的融资费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近日不少朋友咨询该话题,现将老文修订重发与各位老师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南方吉祥股份有限公

      编者按:大家知道,支付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并非所有的融资费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近日不少朋友咨询该话题,现将老文修订重发与各位老师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南方吉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向中国建设银行取得融资20亿元,需国际会计事务所对其2016年的财务报表出具独立审计意见。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支付审计费8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754.72万元,税款45.28万元。问吉祥公司支付与融资直接相关的审计费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实务分析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六项: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三点: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支付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向贷款方支付。

      2.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

      3.取得的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案例解析

 

       根据案例资料:吉祥公司支付与融资相关额审计费8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吉祥公司支付的是会计中介机构毕马威的审计费,虽与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相关,但不是向贷款方支付,因此,吉祥光盘内公司支付毕马威会计师税务所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思考:请举一个支付与融资有关费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例子,欢迎你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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