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如何开具发票及增值税申报

来源:税海微波 作者:李晓波 人气: 时间:2017-12-11
摘要:案例 甲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向小区业主收取水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0元(适用简易计税),向乙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收取水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元,税额30元。从自来水公司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4500元;收取电费

  案例

  甲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向小区业主收取水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0元(适用简易计税),向乙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收取水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元,税额30元。从自来水公司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4500元;收取电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000元,从供电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384.62元,税额2615.38元;收取物业管理费200000元,取得其他与简易计税无关的进项税额1234元。该物业公司就上述业务应如何开具发票和进行增值税申报。

  解析 1、收取水费

  应纳增值税:(15000+1030-14500)÷(1+3%)×3%=(16030-14500) ÷(1+3%)×3%=44.56元

  发票开具:商品编码选择“3040802990000000000 其他经纪代理服务”,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开具为“代收水费”。

  注:目前,有的观点认为:物业管理代收水电煤气费,编码选择代收货物对应的编码,如代收水费、电费,编码分别选择“自来水”、“电力”,发票物品名称栏填写“转售电力”、“转售自来水”。这对于水费的处理显然不妥: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接到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代收水费,若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能导致税负上升,因为目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物业公司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不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安排,会大大增加营改增后物业公司代收水费业务的税负水平。而代收电费却不存在这种问题。

  纳税申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第1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的栏次中:第11列“价税合计”填写16030.00,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14500,其它略。如下图:

税屋提示——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第13列被遮挡部分为“1530.00”,第14列被遮挡部分为“44.56”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公告的解读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规定采用差额开票,当然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收取电费

  销项税额:20000÷(1+17%)×17%=17094.02×17%=2905.98元

  发票开具:商品编码选择“1100101020200000000 售电”,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开具为“电费”。

  纳税申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一行“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应的栏次中: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和第9列填写17094.02,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和第10列填写2905.98。如下图:

税屋提示——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第13列被遮挡部分为“1530.00”,第14列被遮挡部分为“44.56”

  3、收取物业费

  销项税额:200000÷(1+6%)×6%=188679.24×6%=11320.76元

  注:物业服务不属于居民日常服务,而是纳入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中的物业管理服务。

  发票开具:商品编码选择“3040801010000000000 物业管理服务”,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开具为“物业费”。

  纳税申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五行“6%”对应的栏次中: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和第9列填写188679.24,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和第10列填写11320.76,其它略。如下图:

税屋提示——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第13列被遮挡部分为“1530.00”,第14列被遮挡部分为“44.56”

  4、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2615.38+1234=3849.38元,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如下图:

税屋提示——本期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被遮挡部分为“3849.38”,代扣代缴税额的税额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5、计算应纳增值税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44.56元

  一般计税的应纳税额:销项-进项=2905.98+11320.76-1234-2615.38=10377.36元

  应纳税额合计44.56+10377.36=10421.92元。

  增值税申报表如下图: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6、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

  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根据《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填写。

  收取的水费业务应税项目代码:060802 、名称:经纪代理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44.56元;

  收取物业费业务应税项目代码:060801、名称:企业管理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11320.76÷14226.74×10377.36=8257.66元。如下图:


税屋提示——060801 企业管理服务第14列被遮挡部分为“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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