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

来源:莲税观 作者:莲税观 人气: 时间:2018-12-24
摘要: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 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 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总局释疑:纳税人专扣信息31日起可用手机APP申报

12227.jpg
 

1. 谁能扣?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 怎么扣?

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1500/1100/800三档适用扣除。

3. 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

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 如果在北京市的三环附近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通州租的,能不能扣?

答:可以扣。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但是假如纳税人工作在北京市,在河北燕郊租房,就不符合扣除条件了。

5. 如果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租房,在上海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不能。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 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

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 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

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相关访谈——

“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总局在线访谈实录<国家税务总局>

“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总局在线访谈实录(第二期)

相关解答——

一图看懂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介绍<国家税务总局>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50答<国家税务总局>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60答

第一类: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1500元/月

第二类: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1100元/月

第三类:市辖区户籍人口不到100万的城市(以统计局公布为准),扣除800元/月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