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职责范围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10-26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职责范围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2018-10-26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及调整全市税务稽查机构职能职责及管辖范围的公告,本法规自2021年4月20日起全文废止。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职责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2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