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账存在的税务风险

来源: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作者: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人气: 时间:2022-03-16
摘要:随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普及,居民个人的纳税意识也日益增强。正所谓“挣得少愁钱,挣得多愁税”。无论影视明星还是网络直播,无论公司老板还是高薪雇员,这种“愁”充斥着很多人的内心。

  随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普及,居民个人的纳税意识也日益增强。正所谓“挣得少愁钱,挣得多愁税”。无论影视明星还是网络直播,无论公司老板还是高薪雇员,这种“愁”充斥着很多人的内心。为了尽可能帮助大家多省下“仨瓜两枣”,市面上各种“省税”的套路真可谓是五花八门。

  这其中最为大家熟知的就是:自然人之间直接转款。

  正是由于自然人之间的转款数量太多、交易太频繁,很多人就想当然地以为,面对简直天量的交易记录,监管部门根本就无从查起。再加上“别人这样操作就没事”的盲从心理,于是很多人就心安理得地加入到其中的行列。

  个人之间的转款,如果只是单纯的数字,很难说清楚资金的用途——是借钱、还钱、捐赠、购物、支付服务费,还是……

  为了避免未来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个人转账时——尤其是较大金额转账,往往还是要把资金的用途备注清楚。将来万一有什么说不明白的,至少还有据可查。

  殊不知,这样的记录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在面对监管部门的检查时,这种记录就成了非常确凿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可靠证据。

  2021年1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广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穗税二稽罚〔2021〕341号,该处罚决定源自网络公开信息)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处罚决定显示,该单位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以医疗服务费的名义通过私人银行账户、微信等途径向雇员支付工资、薪金共2,392,171.53元,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835,766.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应扣未扣税款835,766.71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17,883.36元。

  该公司通过个人之间以“医疗服务费”名义转账,实际上就是该公司给个人发放的工资、薪金。遮遮掩掩的结果不仅1分钱的税没少交,还额外搭上了税额50%的罚款,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为了加强个人之间转账的监管,2022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对个人之间转款,无论向境内汇款还是境外汇款,无论汇出金额多少,金融机构均必须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等信息,同时在汇兑凭证或者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

  监管的趋势肯定是越来越严格了,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依法、合理纳税才是真正的安全之道……

  你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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