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真都用对了吗?

来源:税收风控视野 作者:丁锋 人气: 时间:2017-06-19
摘要:6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则重要 消息,《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于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4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则重要消息,《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于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40个条目、95项特别管理措施,与上一版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其中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具体行业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

风控君认为“负面清单”更短、质量更高,意味着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水平更好了,也意味着我们更加自信了。谈到“清单管理”或者“清单式管理”,大家已经耳熟能详,自从自贸区负面清单之后,清单式管理写入了“十八大”报告,于是,各行各业都在推行清单管理。我们税务系统也不例外,2015年发布了《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2017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 》。这些清单都属于什么清单呢?

其实,很多单位对清单式管理的理解并不准确,甚至误用“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的例子也很多。为此,风控君将著名学者樊纲对清单管理的论述推荐给大家。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在

 

 


 

通过三中全会的文件,也通过上海自贸区已知的信息,社会上已经熟悉了一个词叫“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管理”指的是政府怎么管理市场、怎么管理企业。基本的含义就是我只列一个单子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什么是不可以做的,除此之外你就都是可做的。

只有用“负面清单管理”说明什么是不可做的,凡是不可做的都是可做的,人们才可以奇思怪想,智慧才能发挥正确的作用,才能想政府还不知道的事情,才能想别人还不知道的事情。这是一个重要的市场经济原则,也是一个法制的原则。

“负面清单管理”这种精神只是法制的一半。法制精神的另一半是什么?凡是法律规定不可以做的,企业个人都是可以做的。后面的一半是什么?凡是没有规定可做的,政府是不可做的。这是人民社会对政府的监督和约束。你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你做什么事是由人民规定的,是法律规定的,你不可以越位,不能做法律没有规定你做的事情,或者你不可以超出它允许的范围做更多的事情,或者收更多的税、更多的费,或者干预价格或者是干预产权等等。法制的角度还有这么一句话。

  我想借用这句话,如果现在我们要实行市场经济的决定作用,要让政府更好地发挥职能,第一句话是对企业和市场负面清单管理,然后用正面清单监督政府

这个意思在三中全会公报里面也有,就是要各级政府拉出它的权力清单。这个权力清单是你可以做的事情,而且我们要监督它,你要做的事情要做好

这样一个正面清单,首先起到监督的作用,根据正面清单,哪个已经履行职责?哪个你没有很好地完成清单的要求?我们可以拿着清单对照它,你不能板着脸子,你应该做的事情你不做或者是打折扣。

第二个功能是有了清单,就明确了清单之外的事情你是不可以做的,你不能随意加职责。

所以,我们就用正面清单来监督政府,在现实条件下一个非常实际的、有现实意义的对政府的监督,就是像当年加入WTO的时候,各部门对照WTO的表,各单位都制定一个清理过去的规章制度的改革清单。我希望现在各个政府部门都能拉出这样的清单,真正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这是正面的清单、该做的事情、该做的改革真正贯彻下去,才能进入新一轮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

 

 


 

风控君认为:私权用“负面清单”授权,维护自由;公权用“正面清单”约束,限制权力。

为此,大家在使用“清单式管理”时,千万别用错用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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