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业务办理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4-25
摘要:营改增后,第一次到国税办税大厅要办理什么业务? [ 网友18128 ] 营改增后,第一次到国税办税大厅要办理什么业务? [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 营改增纳税人需要办理业务包括设立登记、税种核定、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发行、税银协议维护

↓营改增后,第一次到国税办税大厅要办理什么业务?

[ 网友18128 ] 营改增后,第一次到国税办税大厅要办理什么业务?   [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 营改增纳税人需要办理业务包括设立登记、税种核定、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发行、税银协议维护等。

↓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需要去国税办业务吗?

[ 网友18443 ] 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去哪里办理增值税的涉税事项?    [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营改增涉及大量自然人纳税人,为确保相关办税业务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税务总局决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继续由原地税局办税地点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发票。  纳税人不需要去国税局办理业务。

↓个人出租不动产如何开发票?

[ 网友19174 ] 纳税人出租个人不动产,如何开具发票?

[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国税局委托地税局代征、代开发票,纳税人在缴纳完税款后,即可持完税凭证在相应窗口代开增值税发票。

↓个人二手房交易到哪儿缴税开票?

[ 网友18632 ] 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是否要到国税交税和开票?

[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 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五条的规定:

(一)个体工商户应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应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由谁负责?

[ 网友18962 ] 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核定由国税局负责还是由地税局负责?

  [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 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核定仍由地税局负责办理。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