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人社发[2019]250号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6-24
摘要: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阳江市统计局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阳人社发[2019]250号      2019-06-2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社保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文件要求,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限调整为19014元,下限调整为3803元,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限调整为19014元,下限调整为2924元。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维持2018年度标准不变(即1410元)。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阳江市统计局

2019年6月24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