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0-04
摘要: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七)项第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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