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05
摘要:如升级前已填写当期申报表,应先删除申报表后重新填写申报数据,才能进行纳税申报;已经完成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减免条件,可按照相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业务。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文件规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我市国税系统的电子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1. 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主表”校验关系,实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目前市局已对我市申报纳税软件【介质版、网上申报版】补丁程序完成开发。此次升级补丁程序涉及已经在国税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原客户端程序。具体升级内容详见“升级补丁说明”。

  三、升级补丁程序(介质申报升级补丁V4.31、网上申报升级补丁V1.81)下发路径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tjsat.gov.cn)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htkj.com.cn)。

  纳税人可在上述网站下载升级补丁程序或者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主管税务机关拷贝升级补丁程序。

  四、本次升级中涉及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只有需要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才必须进行申报软件初始化。如升级前已填写当期申报表,应先删除申报表后重新填写申报数据,才能进行纳税申报;已经完成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减免条件,可按照相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业务。

  五、本次升级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补丁程序升级、才能填报申报数据,自2013年9月6日起可通过介质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纳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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