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招募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疫情防控期间涉税服务志愿者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2-24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税务系统从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四个方面不断出新招、出实招,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防止疫情扩散,最大力度保障正常业务开展,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招募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疫情防控期间涉税服务志愿者的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税务系统从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四个方面不断出新招、出实招,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防止疫情扩散,最大力度保障正常业务开展,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充分调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大专院校等社会力量,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宣传推广“不接触式”办税渠道及操作方法;帮助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新税协”)在全区范围内招募涉税服务志愿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大专院校财税类专业学生。

  二、招募条件

  (一)身体健康,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意愿,愿意无偿为需要涉税帮助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免费援助;

  (二)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法规,知晓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及操作方法;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服从组织管理,按照志愿者服务计划安排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服务内容

  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期内(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税法宣传,政策咨询、辅导培训等相关活动,主要包括:

  (一)疫情防控期间,志愿活动以线上为主。

  1.免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申报、发票申领、申请延期申报以及延期缴纳税款等相关业务;

  2.线上办税咨询;

  3.线上政策咨询;

  4.线上辅导培训;

  (二)疫情防控结束后,线上线下结合开展。

  1.个人所得税法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2.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纳税人学堂等宣讲活动;

  3.12366专家咨询;

  4.办税服务厅专家咨询。

  四、报名方式

  1.本次招募遵循自愿报名原则,报名时间自2020年2月24日至3月15日。

  2.有意者请仔细阅读《志愿服务协议》(见附件3、附件4),填写《涉税服务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报名方式参加志愿活动(报名视为已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涉税志愿服务协议》),新税协将定期公示志愿者名单

  3.疫情结束后,新税协将按照志愿者实际所在地,委托新税协会员单位、税务机关,线下与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补签《志愿服务协议》(附件 5),并于志愿服务期满后,由新税协协调税务机关,为志愿服务机构及人员开具志愿服务证明。

  报名电话:19990607092 15022999061

  13579877863 13899920924

  邮箱地址:763745558@qq.com 413935088@qq.com

  11405004@qq.com 867481940@qq.com

  微信联系人:hm76374558 majunxian1206 13899920924

  五、监督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对本次志愿活动依法行使监督指导权,对以下违规行为监督管理:

  (一)本次活动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活动原则,由志愿服务单位及个人自愿参与志愿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行摊派服务任务。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应遵循无偿服务原则,不得借志愿服务之名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承揽、广告营销等牟利行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凡是实名投诉举报的,要留有联系方式,新疆税务局对投诉举报者的个人资料,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0991)2681369 (0991)2681372

  特此通告

  附件:

  1.涉税服务志愿者报名表(单位团体)

  2.涉税服务志愿者报名表(自然人)

  3.新疆涉税服务志愿者协议(单位团体)

  4.新疆涉税服务志愿者协议(自然人)

  5.志愿服务台账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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