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11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江苏省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07-11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原江苏省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原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并于2018年7月5日挂牌。为确保各项税收稽查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挂牌后有关税收稽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江苏省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邮政编码:223300。

  二、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0517-83770105,传真号码:0517-83639036,网络检举途径:http://www.jsgs.gov.cn,通讯地址: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邮政编码:223300,检举接待室的地址: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办公楼234室

  三、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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