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网上税局申报错误更正功能升级优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8-02
摘要: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填写的数字、征收品目等信息存在错误时,进行修改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网上税局申报错误更正功能升级优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08-02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网上税务局的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了升级优化,您可在青岛市网上税务局和掌税通对土地增值税等8类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错误更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错误更正功能适用情况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填写的数字、征收品目等信息存在错误时,进行修改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申报错误更正功能事项说明

  (一)升级内容

  本次功能升级内容包括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2016版)、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等8类纳税申报表的申报错误更正。其中青岛市网上税务局上线上述全部申报表的申报错误更正功能,掌税通上线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的申报错误更正功能。

  (二)功能地址

  1.青岛市网上税务局:登录网上税务局-身份切换至相应纳税人-左侧“纳税申报”栏-申报错误更正

  2.掌税通:登录掌税通-身份切换至相应纳税人-“办税”模块-申报错误更正

  (三)上线时间

  2018年8月2日

  (四)操作说明

  纳税人在本征期内输入相应申报日期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相应税种的已申申报信息。点击“更正”按钮即可进行申报错误更正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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