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市级和区县级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7-08
摘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的有关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级和区县级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57家(见附件)予以公布。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市级和区县级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的有关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级和区县级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57家(见附件)予以公布。名单所列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财税〔2016〕28号文件执行。

附件:天津市市级和区县级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