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1996]3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12-31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揭批“四人帮”斗争中清查出来的犯罪分子在逮捕前被隔离审查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的批复1980年4月17日(80)法研字第13号该批复是对特定历史时期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已不再适用。

  23、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两个问题的批复

  1982年12月17日(82)法研字第18号

  该批复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代替。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公告送达起诉书而不应诉的居住在国外的民事被告缺席判决后仍应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批复

  1983年2月7日(83)法研字第2号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受理当事人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诉讼的批复

  1983年3月19日(83)法研字第8号

  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在外地就医的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1984年3月26日[84]法民字第5号

  该批复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在户籍所在地结婚后去外地居住的离婚案件应由何地法院管辖的函

  1984年5月11日[84]民他字第5号

  该司法解释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4年9月8日

  该司法解释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29、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

  1984年9月15日

  该司法解释已被1989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代替。

  30、最高人民法院就吉林省浑江市卫生防疫站的来信给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

  1984年9月11日[84]法民字第10号

  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司法解释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威与徐保俊离婚一案中几个问题的批复

  1984年9月18日[84]民他第12号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外流重婚后原夫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受理的复函

  1984年10月27日[84]法民字第12号

  该司法解释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33、关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何地法院提出的批复

  1985年1月17日法(研)复(1985)5号

  该批复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案件受理费如何计算等问题的批复

  1985年1月24日法(民)复(1985)6号

  《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已于1989年9月1日废止,该司法解释是对《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不再适用。

  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卢伟明与卢伟范继承案管辖问题的批复

  1985年2月24日法民复[1985]14号

  该批复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代替。

  36、关于民事案件上诉后,第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了改判后,可否变更第一审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等问题的批复

  1985年5月30日法民复(1985)31号

  该批复已被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代替。

  37、关于胜诉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第二审的诉讼费用应由谁负担等问题的批复

  1985年5月30日法(民)复(1985)32号

  该批复已被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代替。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如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批复

  1985年5月30日法(民)复(1985)33号

  该批复已被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代替。

  39、关于一方当事人在国内居住另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居住的涉外民事案件的上诉期应如何确定的批复

  1985年6月11日法(研)复[1985]34号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案件受理费如何计算等问题的批复

  1985年7月24日法(民)复(1985)6号

  《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已于1989年6月30日废止,依据《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作出的批复不再适用。

  41、关于一、二两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应如何予以纠正的批复

  1985年10月28日法(民)复(1985)52号

  该批复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占有与王言林赡养管辖问题的批复

  1986年1月7日(1985)法民字第24号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继承案件中可以将实际占有遗产的其他人列为被告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批复

  1986年4月3日(1983)民他字第12号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4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将马本师房产按归侨政策处理的批复

  1986年5月9日法(民)复(1985)字第9号

  1985年4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付桂芬与李兴凯离婚案管辖问题的批复

  1987年7月29日(1987)民他字第37号

  该批复已被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46、最高人民法院对生效多年的判决逾期申请执行的依法不予支持的批复

  1987年8月25日(1987)民他字第20号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名誉权案件有关报刊社应否列为被告和如何适用管辖问题的批复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