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4月征收期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税相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3-28
摘要:首次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时需要申报密码,应先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申报密码。需通过个人三方协议进行扣税的纳税人,请提前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三方协议的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4月征收期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税相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6号    2019-3-28

尊敬的纳税人:

  2019年4月,是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得季度申报的首个大征期。为确保纳税人能正常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进行申报纳税,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缴税途径

  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除此之外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说明如下:

  (一)ITS系统在线申报

  ITS系统生产经营所得(定期定额户除外)主要支持两种在线申报模式:一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可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以及个人三方协议扣税。二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可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税或者银行端查询缴税。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纳税人也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申报。

  二、注意事项

  首次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时需要申报密码,应先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申报密码。需通过个人三方协议进行扣税的纳税人,请提前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三方协议的办理。

  由于4月征收期办税服务厅将特别繁忙,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相关事项,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事项建议在征收期前前往办理,或尽量采用在线申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