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不懂法,法务不懂税——企业税务管理正面临的一大困境

来源:华税 作者:华税学院 人气: 时间:2018-03-27
摘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中国计划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各项税收立法和执法越来越完善、规范,市级以上税务局都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广大企业,特别是95%以上的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税务职能部门,财务人员长于核算,或限于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中国计划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各项税收立法和执法越来越完善、规范,市级以上税务局都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广大企业,特别是95%以上的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税务职能部门,财务人员长于核算,或限于处理报税事项,不懂(税)法,法务人员又不懂税,企业涉税法律风险管控几乎处于空白地带。

  在“按计划征税”思路的主导下,税务主管机关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很大程度上,只要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纳税申报,足额交纳税款,便可高枕无忧,由财务人员处理报税等税务事项,并无不妥,极其特定的情形下,税企发生纠纷,解决途径通常主要依赖于企业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关能力”。

  然而,随着我们经济社会的急剧变化,国家对税务的职能定位也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十九大做出历史新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税收和税务管理无疑也要顺应这一大趋势:

  一是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将逐步增强。税收除了继续发挥“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职能外,其另外两个职能“调控经济运行”、“调剂收入分配”的职能将会逐步加强。未来,国家必然将更加频繁利用税收手段的调节包括中东西部地区、不同阶层等之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将会逐步增加个税、房地产税等直接税的比重,继续利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各类市场要素流向中西部不发达地区。

  二是要更加凸显税收中性原则。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一般而言,税种中性原则是指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发展市场经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必须更加强调税收中性原则。

  3月25日,新财长刘昆部长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会上的演讲指出,“今年,我们将按照三档并两档的方向,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税收作为现代国家建设中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多个系统的连接点和突破口,与国家能力和纳税人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中,税收治理的法治化和现代化占据着关键地位,未来税制改革和征管体制调整都必须沿着法治路径。

  3月25日,新财长刘昆部长的演讲也透露,“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框架”,“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加快推进单行税法的立法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契税法、资源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等草案的起草工作”,等等。

  依法征税已是大势所趋,征税合法是必然要求,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课税要件和征纳程序来征收税款,不允许随意加征、减征、停征或免征。

  对于企业而言,依法征税也是一把双刃剑,特别是税务征管日趋规范,税务稽查日趋频繁背景下,对企业涉税事项处理的合法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重核算、轻税法”,法务人员“不懂税务、不懂税法”,无法应对新形势、新局面,需要每一个企业充分重视并寻求解决的途径。

  华税学院建议,企业可以引入具有实务经验的税法专业人才,组建税务部门,或者寻求外部税法专业机构的支持,才能在未来更加复杂的税务管理中,防范涉税法律风险,降低税务成本,提高市场的持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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