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18]6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沈阳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1-16
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丰富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沈阳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国土资厅函[2018]63号      2018-01-16 

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你们报送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丰富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把握正确方向。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要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好村镇集体组织、农民、企业和承租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

  四、平稳有序实施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城乡统筹,统筹规划城市、乡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审批和监管程序,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有序可控。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展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五、统筹提高管理效能。试点城市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探索应用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和先进科技手段,在试点过程中研究加强公共服务配套,推进集体租赁住房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六、试点城市要根据上述意见,认真组织实施试点,不得随意改变试点实施方案内容。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实施方案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开展调研、督导。  

  税屋附件:1-11

  1.沈阳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2.南京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3.杭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4.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5.厦门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6.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7.武汉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8.广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9.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10.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11.成都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doc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