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办发[2015]2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更新事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1-30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关于定期更新《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的工作安排,税务总局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对纳税服务规范进行了调整,形成了纳税服务规范2.3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更新事项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5]224号        2015-11-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关于定期更新《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的工作安排,税务总局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对纳税服务规范进行了调整,形成了纳税服务规范2.3版。现将纳税服务规范2.3版更新事项(附件1)和修改情况表(附件2)印发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各地做好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及时更新税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的宣传资料。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无法通过公文系统接收附件的单位,请通过FTP:/E:/local(供各省下载使用)/纳税服务司/纳税信用和服务规范管理处/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2.3版下载。

  联系人:钱晟,联系电话:010-63418672

  税屋附件:

  1.纳税服务规范2.3版更新事项

  2.纳税服务规范2.3版更新事项修改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5年11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