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5-15
摘要:2018年10月底前,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数据可进行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2019年底前,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各税种申报数据均可进行网上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

甘肃省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电子税务局的深度整合,实现“四个统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提供预填或免填单服务,减少纳税人基础信息重复填写,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二、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

  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等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按照《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积极创造条件,力争2018年底前实现房地产交易全业务、全过程“五个一次”,即:一次区号排队、一次提交资料、一次进行初审、一次缴纳税费、一次完成受理,变群众前台多次跑为部门后台数据跑,多部门串联审查为部门间并联办理,提升办事效率,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理时间。

  三、推进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1日办结

  积极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2018年10月底前,将符合总局2018年第29号公告要件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再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四、推行个体工商户承诺制税务注销

  2018年底前,在全省推行承诺制税务注销,即对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无欠税(罚款)、无结存发票等记录等事项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由其业主出具承担未尽税收事项清缴义务的承诺书,税务注销即时办结。

  五、实行纳税人网上自主更正申报

  2018年10月底前,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数据可进行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2019年底前,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各税种申报数据均可进行网上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

  六、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

  开放电子税务局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接口,2018年底前在通信、银行等行业,以及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增值税、连锁经营的企业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鼓励有个性化需求(如集中或批量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纳税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发接入软件,符合信息安全规定的,税务机关免费提供接入服务,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七、简化税务迁移、注销流程

  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2018年底前,对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无欠税(罚款)、无结存发票等记录等事项的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移即时办结。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2018年底前,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八、限时解决办税堵点问题

  对纳税人和12366咨询热线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问题,各市州局要尽快排查出来,建立责任清单,限时解决,对账销号。9月25日前将《xx市(州)税务局办事堵点问题责任清单》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当前要抓紧解决“基础信息反复填写”“税控变更发行无法网上办理”“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需要纳税人在银行和税务局两头跑”“大厅代开发票业务中,需要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数据,等待时间较长”“企业的分支机构已完成清税,在办理注销手续时仍需要提供清税证明”等突出问题。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中的涉税问题。

  九、持续推进“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完善“银税互动”工作机制,拓展“银税互动”线上平台功能,争取将更多的合作银行纳入,促进“银税互动”工作全面提速增效。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着力提高“银税互动”小微企业受益户数比例和纯信用贷款比例,争取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银税互动”的政策红利,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十、建立督查、追责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及时发现解决影响“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痛点、堵点。2018年9月底前,建立窗口单位办税问题处理机制和追责机制,实行层层约谈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切实解决困扰纳税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持续提升税务系统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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