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7-01-26
摘要:【问题】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 国税函〔2001〕84号 )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

  【问题】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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