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10-23
摘要:(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含义: 委托方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不属于: 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③由受托方以委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含义: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不属于:

  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重要)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税务处理

情形

税务处理

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

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

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计算

  1.增值税——加工费用

  2.消费税——四个字:顺序、组价

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重要)

解释:

  材料成本:不含增值税的材料成本;

  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成本,但是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例题1·计算题】某鞭炮企业2014年4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鞭炮的适用税率15%。

 
 

『正确答案』

  (1)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 )。

  A.12.63万元  B.13.55万元  C.13.68万元  D.14.6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 (1-5%)=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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