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税[2012]29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1年度、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6-19
摘要: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苏财税[2010]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继续获得2011年度、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1年度、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苏财税[2012]29号                     2012-06-19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苏财税[2010]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继续获得2011年度、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

  附件:继续获得2011年度、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