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站及自助办税业务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4-23
摘要:纳税人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室)及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无论彩色打印或黑白打印,与加盖实物印章的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站及自助办税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实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目标,我局决定自2018年4月27日起,调整部分网站及自助办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出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功能,企业及自然人可在网站查询特定期间已缴(退)税款情况,并自助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启用新的证明打印样式,打印功能上线后,办税服务厅(室)、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与网站一致,不再开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情况证明》。

  二、办税服务厅(室)和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开具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套印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费)证明专用章”调整为电子印章。

  三、纳税人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室)及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无论彩色打印或黑白打印,与加盖实物印章的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方便查验,我局在证明上增加了二维码,以供证明使用方扫码查验。

  四、2018年4月26日下午17:30至4月27日上午8:00,我局将对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厦门地税网站涉及《个税纳税情况证明》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的系统功能进行升级改造,该期间无法办理相关证明的打印业务,敬请谅解。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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