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热点问题探讨之十

来源:税灵灵 作者:杨春根 人气: 时间:2018-03-19
摘要:一、当年没有研发项目,就不要填写7012研发费加计扣除表? 本年有研发项目、本年发生研发支出,必须填写7012研发费加计扣除表,以计算加计扣除的优惠金额。但是本年没有研发项目,并不代表不需要填写7012表,以下二种情况需要填报: 1.本年虽然没有研发项目

  一、当年没有研发项目,就不要填写7012研发费加计扣除表

  本年有研发项目、本年发生研发支出,必须填写7012研发费加计扣除表,以计算加计扣除的优惠金额。但是本年没有研发项目,并不代表不需要填写7012表,以下二种情况需要填报:

  1.本年虽然没有研发项目,但以前年度的研发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本年摊销,且享受加计摊销的,需要填写本表。

  2.本年虽然没有研发项目,但以前年度有研发项目,且有研发活动形成产品对应材料未冲减完的,需要填写本表,以反映结转情况。

  二、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怎么调整?

  老研发费加计扣除表,专门有一列调整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新申报表基本采用了归集表格式,没有专门行次调整不征税收入。那怎么调整好?

  1、按照最新政府补助准则,采取净额法核算的,相关支出中已剔除不征税收入,就无需在7012表再进行调整。

  2、按照总额法进行核算的,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支出的费用,既不能税前扣除、也不能加计扣除。新7012表虽然没有单独栏次进行调整,但如能分得清楚,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用在了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还是购买研发设备等,就在相关费用填写时,剔除不征税收入对应的部份。如果不能对应,只能选择某行进行调整。

  三、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资的外聘研发人员费用,如何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企业外聘的研发人员,协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资薪金等费用的,企业凭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加计扣除。按支付总额加计还是其他口径加计扣除?已经明确,能加计扣除的金额,只限于劳务派遣公司实际支付的人工工资和五险一金,不能把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等也加计扣除。(以前文章观点有误)

  四、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的冲减,要注意什么?

  1、特殊收入冲减,是冲特殊收入销售当年的研发费,而不是研发费用发生的当年。

  2、销售当年冲不完不够冲的,冲不完的“特殊收入”作废,不能结转下年。当然也不能把当年的研发费用冲成负数。

  3、特殊收入的冲减,不需要A研发项目形成的特殊收入,一定要冲A项目研发费,没有对应关系。

  4、特殊收入的冲减,冲的是销售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总额,而不是冲“直接投入原材料”,也就是不影响“其他相关费用”计算基数。

  5、研发形成的下脚料等,没有用于销售,而转用于正常的生产,要不要冲研发费用?文件虽然没有明确一定要冲减已发生的研发费。但个人意见,建议从“研发支出”科目转出,转到“原材料”、“生产成本”等科目,以规避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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